

(来源:郑州人民医院官网)
信网·信号新闻4月24日讯 近日,河南郑州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,被河南省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罚。
“郑卫医罚〔2026〕56号”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郑州人民医院因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,违反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。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,对该医院进行警告,并处罚款1.5万元,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。
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,郑州人民医院是一家综合医院,为事业单位,由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办,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。
据郑州人民医院官网,该医院始建于1912年,是一家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,与惠济区人民医院等100多家医院存在合作十大配资公司排名,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、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基地。(信网记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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